1
从来不属于那类疯狂追星追物的类型,然却不知从何时开始我迷恋上了蝶!凡是与蝶字挨得上边的,在我眼中都是可爱的,温馨的!仿佛单单只是蝶这么一个字,都可以使我深切地沉溺其中、涡旋其中、糜烂其中!
其实,细细追究,我似乎还是可以追踪得到我忽地喜欢上蝶的原因!只是,心中,总是不愿赫然提起!仿若我的提起会令那份感觉烟消云散般!但心中,却还是不得不清楚明白!爱上蝶,只是因为爱上林隽,只因有他的味道!
认识林隽时!只是那种浅浅淡淡的友谊!淡到认识四、五年,后续回想,怎么都想不到他这个人、想不到与他有关的任何事!那个时候的林隽,于我而言,可有可无!毕竟当时的他从未走进过我的生命!
只是,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悲伤!不知何时,我竟爱上了他!
或许爱的本身就很简单,只是因为爱了而爱!
但在这之前,我从未想过会喜欢上他,一个感觉似乎比我还不成熟的他。
当然,我也从来未曾想过,爱上一个人,眼泪原来可以这么茂盛,性格原来可以如此温顺,心受伤原来可以此般容易!
尽管爱的过程有泪,但我毕竟还是幸福的!
以前觉得上学是件枯燥的事,但自从有了他,竟发觉,上学原来也可以如此有滋有味!以前觉得在学校的时间是最难熬的!自从有了他,竟发觉,时间怎么可以过得如此之快,我还没看够他,这一天的时间就过去了!以前觉得,读书的日子似乎漫无边际,但自从有了他,竟发觉,糟了,我们得各奔东西,各去寻找更高的定位了!以前,总觉得,身边所有的事都是乏味而无聊的,总是幻想着自已如果换一个新的环境,一切将是多么美好,只是现在,原来我是如此期待,一切,一切就这么安于现状好了!只要有他在身边,一切,即使静止似乎都是美妙的……
毕竟,每天可以看到自己心爱的人,和他聊天、吵闹、憧憬,一切一切的这些小细节,于我,于热恋中的我都是心满意足,尽管,对于当时19的自己,虽未真正与现实交锋,但也还是明白现实的残酷,只是,我想,无论是哪个年龄段的女人,在爱的面前,在幸福面前,其实都是安于现状的!
毕竟女人的要求总是很小很小的,只不过,小小的愿望总是敌不过现实的无情。
2
都说距离是热恋中男女的天敌!
但又总听说,距离是检验爱情的真理!
孰是孰非,各人都会有自己的见解。
只是,这几句话,于我,或许又一次见证了天敌的可怕吧!
广州与成都,几十个小时的车程,几百元的票价。在当时的我们,却是难以跨跃的距离。
于是,热恋的火焰就这么被距离冰封!
电话越来越少,信息越来越少,对话越来越少,沟通越来越少……
反之,矛盾越来越多,隔阂越来越深,距离也就这么越来越远了……
于是,我开始经常地发呆,呆呆地想着过去的幸福,呆呆地思考着与他的距离是何时开始!
我清清楚楚地记得,当我们各奔前程时的前一个月,我们是何等不舍,每天像蜜一样粘在一起,都还总会觉得时间不够!然后,等到分别时终于来临时,我们在车站的不舍与眼泪,到现在想来都似乎是场梦,明明自已清清楚楚感觉到事情的发生,但于对方,那一幕幕似乎变成了只有我的故事!
尽管,分别两地让我渐渐感觉到他对我的不爱;尽管,我不知道,是否,新的环境是否有另一类的吸引吸引了他的眼光,也不知道,或许,之前他对我的爱,也只是简单的、出于新鲜之感的爱,但无论如何,终究我还是爱他的。
所以,我可以对他进行忍受。忍受他对我的冷漠,忍受他渐渐开始的不耐烦,忍受他对我的不爱,因为至少我是可以留他在身边的,虽然我是霸着不放手,但我宁愿这样。
名义上,我们仍是一对,实际上,我们的关系只有彼此心知,只是没人说穿。于是各分两地的我们开始了我们新的生活轨迹,一道没有彼此印痕的轨迹。只是,我的心却仍旧放着他,虽然有时会告诉自己,还是不要太爱他,没结果的,只是心总是受不了控制--更或者,我根本不想去控制。
于是,我的感情就这么放任着,放任着……反正能在一起一天是一天!
可最终,我还是错了!一直以来这么想的原来只有我一个。他,原来早已想从这份没结果的感情里挣脱出去,只是一直以来,碍于脸面没说而以!
而我,除了同意,我能如何!
3
分手终归是分了,松了口气也伤了一场,尽管这口气与这场伤是无论如何都避免不了的,但面临时,总归还是令人难受的!
分手后,大家总还可以做朋友的。但我却选择了以后互不相见,见了也只能是陌生人!毕竟,谁叫我们的分手是在我还爱着他的时候!
一切,我做得很洒脱,洒脱到可以混淆到那些情场高手之列,但,毕竟,我也只是个普通女人。一个二十岁年龄的女人或许可以被称为女人,但心智终究还未完全蜕变成女人,所以,现实中无论如何洒脱,那也只是表面的,毕竟,此等女人还尚处于最爱面子的时候。
表面上,我的生活无甚改变,每天仍旧是嘻嘻哈哈地与同学打闹,认认真真地上课,心血来潮时还会约一大般人出去聚餐,疯狂欢闹一晚。只是心里却是很疲惫的,玩闹的时,心总是暗自惆怅,发闷,似乎一场爱情的失败已将我的心掏空。
于是,人在惆怅时总想抓住点什么的想法,在我身上又确确实实得到应验。
一次与朋友疯狂之中,路过一家名叫枯叶蝶的饰品店,当既我停住脚步站在店前仰望着那几个字,一股温润而亲切的感觉由心而发,一丝记忆开始由我的脑中飞舞而出。对,就是飞舞,他曾经说过:蝶儿弥漫于微风中悠然飞舞时!那是,什么也不管不顾!鄂自畅叙自已生活的一种态度!有一天,他希望像蝶儿一样,可以这般自由挥舞人生!
那次回来,我就如此开始在乎蝶喜欢蝶,无论何种蝶,无论是不是蝶,只要有蝶这个字,我就觉得整颗心都是温暖的,我将我的网名改成可枯叶蝶,将博客改成紫蝴蝶,将相册改成悠游蝶,呵呵,我的一切就是此般开始慢慢被蝶弥漫。而一切凡是有蝶字的地方,我都将他加注于其中,偷偷地,不为人知地,借着喜欢蝶的借口将他安于蝶的背后。希望有一天,林隽他会发现,其实我是很爱很爱他的。
4
生活中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不同的爱好,而我喜欢蝶,却从不去碰触真正的蝶,虽然有些奇怪,但每个人喜好不同,加上,我从来都不够显眼,好彩也就没什么人会多加追问我的如此怪癖!只是有时还是会有三三二二地几个人问我,为何我干什么都与蝶字离不开时,我也只会淡淡地回句,没啊!我只是觉得蝶这个字很美,所以才会喜欢用这个字啦!
其实在我的内心,我从没说过给人知道我喜欢蝶的原因,我想如此被人窥视我的内心,那种赤裸裸地剖开自已站在人群中的行为,我不会去做,也将不可能去做,我只是在等待,等待我爱的那个他,我想告诉他,其实我一直站在原地,只要他回头便可看到我,看到我对他的心!
时间一圈一圈地环绕着,从分手时的二十,我又走过了五年。五年的时间便己让我走过了做梦的年龄,我不会再像以前那般期望,但却仍未放手,尽管我觉得我该放手了,尽管我也告诉过自已,其实他也没什么好的,如果好,就不会那么快对我放手,自己如此喜欢他又有何用,人家都已不喜欢自己了。再等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的,有的只是年龄渐渐的曾加。何况我已等过了女人最鲜艳的时期,我不应该再剩下的鲜艳等去了。
一遍又一遍地此般告诉自己,可似乎却什么用也没有。于是,我开始希冀可以借助另一个人来忘掉他。
遇见宇其只能算是众多相同缘分中会令我记住的一个人,我忘性很大,今天认识的人,明天再站在我面前,我都会将之当成初次见面的人。而宇其令我能记住是有原因的,因为我们俩有相同的喜好。尽管他喜欢的是形,而我喜欢的只是意,但也算是有同类了!
认识他的时候。因心情欠佳,跑去枯叶蝶饰品店仰望着那几个字,这是自从第一次看到这个店时所开始的奇怪爱好。也许是因为喜欢蝶是从这开始的吧!但我的行径还是令人感到古怪的,因为我从来不进店买东西,只是站在那块招牌下仰望。
那天望着望着,余光竟瞄到有人在看我。虽然说我这种行为会引人注目,但人家最多也只是一瞄而过,绝不会像那人那般大胆,直刺刺地望着,望得令我会生畏。收回仰望的目光,我向那双眼望去,一个算得上好看的淡雅地站在哪,他的眼神夹带着玩味,似乎在等待着我的发问。
我当然也没令他失望,直接了当地道:“看什么看!不怕眼珠看掉啊!”其实,这也只是为了掩饰那慌乱的心而已!
他竟没因我的坏口气而面露不愠,反倒是邀我入枯叶蝶。对此,我无议,反倒想看看他想说些什么。
入了店,我才发现店内是如此淡雅,和这男人一样;入了店,我才发现,原来这个店是这个男人的;就此,我也明白,只有如此淡雅的人才装饰得出如此淡雅的店!我也才明白,他会那般玩味地看着我的原因--长期被我那般喜爱地看着店名,却从未踏入店内半步,那
种不解是种心头之痒。
“你的店衬得上你的店名”,除此句之外,直到走我都没说过其它话。反倒是他,竟一反我初始对他的印象,竟开始喋喋不休地同我说起他的店。虽我看似神游,但他的话我倒也听了进去,也得知他对蝶的喜好之深;也得知,本来他是想开标本店,但因为资本不够才开饰品店。他说,他不在乎是否开得成标本店,他只要生活中时刻有蝶的陪衬,所以,他买的饰品全部是各种各样的蝶的形状……
直到我临走,他才停止他的喋喋不休,才正式得向我自报其名。
那刻我记住了一个同我一样喜欢蝶的男人叫宇其。
5
再次去枯叶蝶时,我径直走入了店内,宇其不在。我静静地看着这些饰品,发现原来这些蝴蝶饰物如此可爱,完全符合我心目中的形象,破天荒地,不爱装扮的我买下了一枝蝴蝶发簪。
回去时,我停下,站在招牌下又望了片刻。正当转身要走时,竟被他拍拍我肩叫住了我。
回头,见他一脸的窘像的道:我不是故意冒味地拍你的肩,只是不知你叫何名。但想想上次聊过,算是朋友,所以想和你打招呼而以。我笑笑,原谅了他的无理,告诉他我的名。并还笑着道,刚刚还在他店光临,说着我拿出刚买的蝴蝶簪炫耀。
也许被我不同于上次的表情震到,他竟半天没说话。只是突然说,大家都是朋友了,这簪送你吧!说罢便叫店员退钱予我。我不肯。最后推来让去的,他总算同意打了个五折给我。当即我为他的可爱而再次笑逐颜开。
尽管我对他的印象才只有两次。但据后来的他所说,其实早在之前他就已注意到这个经常在他店门前仰望招牌的我,很久就想和我打招呼,只是一直不敢打扰我,那一次是他鼓起勇气才邀请我进店内的。
就这样,我和宇其成了朋友。就这以后,我开始经常出入这里。也就这么,在我希冀可以找个令我忘怀林隽的人时,第一印象我想到了宇其。
6
快言快语、单刀直入是我一直以来的性格,所以,当我为爱找替补时,我也仍是这么直接,直接到根本没想过去宇其的立场。
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宇其是否喜欢我,但至少我知道自己并不喜欢他。最多最多。喜欢的也只是和他在一起,一起围绕在蝶的世界。我知道这样做自己很自私,但宇其他答应了,自不自私又是另外一回事了。毕竟,他答应我,在明明知道我不喜欢他的情况下答应我无理的要求,其实,在也在在证明他肯定也是有私心的,因为他不是玩的类型。所以,对自己的做法我也并未感到愧疚。
只是,那天的天却暗暗的、闷闷的,可枯叶蝶也就此显得暗淡无光,蝶儿们也似乎失去神色,那种感觉,似乎是为我与宇其的决定而叹息。
一切既然决定了,一切的生活就得好好过。
都己决定做宇其的女朋友,那么就得将以前对林隽的心收回,所有的心思以后都全心全意得对宇其。这是一个为人女友最起码的做法,至少我是这样觉得。
每天,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到枯叶蝶陪宇其看店。有时,我会好心情地褒汤带来;有时,我们也会去最情侣们爱做的事,比如看看电影,吃吃烛光晚餐,逛逛荡,转转游乐场;有时,我们也会彼此互相给点惊喜,比如,某某天他约我去朋友家,我借故推辞,然稍后却己衣着光鲜地在他朋友家为他等候开门。这一切的一切,我们彼此都过得浓恰而开心。
只是,在这开心的背后却还是藏匿着隐患的!
从决定和他在一起的那一天开始的也已快半年。这半年,除了偶尔的牵手,我从未让他再多碰触我一丝一毫。多亏他的理解,所以一直以来他也从未在我面前多加埋怨。反倒是我,心总是过意不去。因为对他,除了朋友的友情,我总是滋生不出多一点点的爱情。更多的倒是我的叹息开始越来越多,对宇其的歉意,对林隽的思念,对爱情的渺茫。一丝丝的叹息就这么成为我心结的微薄出口。
夜晚也开始成为我的难眠夜。夜夜于床上辗转反侧地想着。这才自觉,与林隽分手多年,原来我仍不能忘怀,或许我根本就不愿忘怀。就正如,我从不愿让宇其多碰触我一分,其实只是因为我知道,一旦身体接触第二个男人,对初恋我就回不了头了,因为我仍在等待与林隽的新希望、等待自己也可以破茧成蝶,所以,留在宇其身边,忘不了林隽,那么,宇其将只是我的休憩站。因为他像林隽一样的喜欢蝶。而蝶予我就像是林隽的替身般。
7
宇其:
请原谅我的自私,我走了,去另一个不会再伤害你的城市!你忘了我吧!就当我是个陪你疯狂的梦吧。
谢谢你这一年来的陪伴!
只是我想我还是忘不了林隽他。
我已经二十六岁了,等了六年,我想现在该轮到我去追了!
别找我,别想我,有缘我们总会再见的!
文菁 字
这一天的天刚刚亮,我便带着我的行李走出了公寓!
房子我退了,工作我辞了!本就不属于这个城市,现在的离开只是必然!何况,现在,我只是想要去寻找我的幸福,等了这么多年的爱,没有丝毫承诺的爱,没有丁点儿头绪的爱。
留给宇其的带着我歉意的信是我能对他做的最大限度的事,至少我没有不告而别!毕竟我并不爱他,这样的离开或许是最好的!
8
离开的准备做的并不够充分,出了门才发现自己其实根本不知该何去何从!说是说去追爱,但却完全没有头绪。
至少,林隽在那个城市我也不知道!
如何是好!坐在路边,抱着行李,我竟狼狈地发起呆来!
好彩,突然想起手机这一通讯物!于是便开始对着手机里的通信名单一个一个的开始查起来!
很久没和以前那班损友联系,现在一联系起来竟是为了个早就把我甩得十万八千年的男人,她们肯定会劈死我!
果不其然,第一个电话打给朵朵,她没等我说半句话便己开始劈头盖脸地骂了我一顿,好不容易等我说了我的目的,紧接着又骂了我一句,骂完后才甩了句不知道,愣是气得我半死!不过好歹算她还是有点良心的,告诉了一个林隽最好的朋友李映的电话我,免掉了我绕弯路的辛苦!看来电话也算是没找错人!
第二通接电话的主人明显就比朵朵的态度好!他斯斯文文、客客气气地和我寒喧完,便直截了当地告诉我林隽如今的行踪!只是,却是不确定的!
他告诉我,林隽自读大学便开始为前程不断拼搏,至于这些年的感情状态据说也是空窗期!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。而且一毕业便开始各个城市四处奔波!前段时间听说去了广东吧!至于哪个城市就不得而知了!
挂完电话!我茫然了。
广东这么大,何况不知道城市,我该从何找起呢!
想来想去!最后我还是决定去深圳!我记得他曾经说过他以后毕业会到深圳去!因为他的专业是音乐,想要发展当然得去大城市!
只是不知道现在的他怎么样了,找到了他要的成功了吗!
9
深圳离广州很近,但不知为何,从读书便来广州,已待了快8年,我竟一次也没去过深圳!
城市虽然很近,但给我的感觉却又格然不同!广州的夜晚仍有着原味的气息,而深圳却已被灯红酒绿所笼罩!也许这只是我的感觉吧!也许只是太短的时间让我不曾了解这个城市吧!
只是,我觉得,蝶,在这儿也许只会是个虚幻的字眼吧!
这样的钢铁城市,蝶是生存不了的,除了改变自身来适应!
只是,不知道我的林隽改变了多少!
在深圳的安顿比我想像的简单,或许像适应广州一样,我适应了深圳这种大城市的脚步。租房,找工作,了解环境,一切我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便只身将之安排妥当。剩下的,我便只等待着林隽的出现!
林隽的出现比我预期的要早!本还以为自己费上千辛万苦之力,却没想到,原来,我们的缘分并不薄!
天气晴朗,艳阳高照是深圳天气的一惯作风!身着简便,只身一人四处闲逛也是我来深寻找林隽所养成的一惯作风!
从不期望深圳这所大城市会有一间一切与蝶有关的店铺!但随便逛逛却总会有收获的!至少多多少少,有些店总会有美丽的蝶出现!而只要一看到有与蝶有关的东西,我的心总是会窃喜不已!但这并不代表我会乱花钱!
又是一个闲逛的一天,累了,随处找了间KFC坐下,透过洁亮的玻璃看着对街!对街一间门面正在装修!看样子是正待完工之际,遮住招牌的那块红缎随着风不断地飘舞着!像一只蝶。而隐隐约约地,那红缎下的店面也似乎呼之欲出,看起来,似乎有点像是什么琳什么蝶的。
不知怎的,无意中,我记下了这间店!猜想着,不知这个店铺是否会与我喜爱的蝶有关!
当然,一切仅止于我的随意猜测!我不是那种好运的人,所以不会这么好彩让我碰见好运的事的!
再次到这家令我有着猜测的店时,已是两个星期之后的事了!在这两个星期里,我一直记挂着要去这家店看看,惦念着这店是否已开始营业,想着这是家怎样类型的店,只无奈于最近工作繁忙,一直没逮到时间出来悠哉一下!现在好不容易有空了,第一时间当然是为自己解惑啰!
还未过马路,远远地,我就已看到那家店!无奈于视力不好,未能第一时间看清店面。等到我缓缓走近,“青林蝶舞”几个字如烈日晃入眼帘,令我有丝恍惚,也有丝亲切,我喜欢这样的名字。
店内墙色是用着我喜欢的粉蓝,晶莹剔透的玻璃橱窗里分门别类地摆放各式物品,有窗帘,装饰品,首饰,标本等物。店不大,但因为所有的物品摆放层次有序,整体感觉一点儿也不显小,反倒有种温馨的感觉!而店里的店员不似其他地方般一个劲强力推销,只是任由顾客自由选择。这很适合我的性格!
细细抉择着,试图想要找出最喜欢的一样,但看看这串蝴蝶手链,再看看别一对耳环,眼睛再瞄瞄那窗用粉黄色沙线勾出来的蝴蝶形窗帘,真是一样都不想割舍。但都怪现在的人太会做生意,抓住都市人爱美爱奇的心理大肆疼宰。可怜我区区一个上班族。
经过一番水深火热的苦苦挣扎,最后还是买了那对第一眼就看中的耳环。至于其他的嘛!慢慢来,总有一天会搬会到家里的!
于是,从那之后,一有空我便会到这来搜罗蝴蝶物!
10
也许是因为对蝶、对爱的执著,终于,我等到了、找到了霸占我心8年的林隽。
生活真的很爱戏弄人,但也很爱给人惊喜。
自从在第一次去“青林蝶舞”,到现在也已过了快半年。也许现在是在追自己的梦想,所以,这孤单的半年并不难过。反倒觉得,每天都是个探险,这一秒一无所获,或许下一秒我就可以拥有全世界。
还是那么平常的一天,却又是那么令我惊喜万分的一天。
也那是那么艳阳高照的日子,踏着与平常无异的脚步,拥着与平常无异的心情步入“青林蝶舞”。
今天店里的人特别多。可能是生意做开了吧!仍然像往常般,我自顾自地挑选心怡的蝶类物。
忽然一个很好听的男生问道:“请问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吗”?一丝奇怪的感觉从心底串出,这店里似乎好像是没有男店员啊!
赫然抬头,一眼便望见了让我等了八年的林隽,一切的匆忙惊刹得我手足无措!慌忙之中,我倒还是不忘去整理衣着。等了这么久,这一刻终于来了,只是,来得令我太没准备了。
“你怎么了”!林隽带着玩味的表情盯着我!只是他还是那么帅气,高挑的个子永远都令他看起来像个王子,只是,似乎不再如以前般张扬,似乎我们分别的这六年时间己磨炼的他更成熟了。
“没怎么!你怎么会在这”!难怪我说今天怎么会这么多人,哼,他这么一个高高大大的帅哥站在这,那些花痴女人不被吸引才怪。想着想着,心里越来越愤愤不平。
“这个店很漂亮吧”!林隽完全不理会我的问话只是自顾自地问着我!我看着周边不断传过来的女人眼光,心中特不爽,我等了这么久,这些女人别想插一脚。想着我便将林隽一把从“青林蝶舞”扯出来。临出店门时却听见一个店员叫到:“老板,你走了吗!新进的那一批货你还没交代呢”!于是只见林隽他回答和那个店员匆匆交代了几句,拉着我走到了对面的KFC。
他边将冰激凌边笑着说以前我最爱吃这个了。而我则只能笑笑当作回答。
交谈中我知道了,原来“青林蝶舞”是他开的。而他自身主要是以开广告公司为主,为了今天的成就,当年他就此放弃了他喜爱的音乐。
听了他的很多事,而我也说了很多关于我的事,但最终我还是忍不住问了他为何当年要和我分手的事。
他笑笑说我的性格还是和以前一样仍是那么直接,然后严肃而认真地对我说道:“分手,对于当年的我也是不得已的事!其实我很爱你,从始至终都是一样的,但当时的我太穷了,我不想让你跟着我受苦。所以我才决定和你分手,那时候开始的一切的拼搏就是为了现在与以后。“青林舞蝶”是我为我们俩而开的,里面有你的菁与我的林字,我是希望我们可以就此永远在一起。”
盯着他那六年不见的面容,忽然我觉得我这六年没有白等,只是我有丝怪他为何不早点来找我。责怪之时才忆起,当年由于伤心我换掉了电话号码,QQ号码,凡是我与他的朋友也从此拒绝来往,而且工作后也很少回父母家。也难为他了!
至于我们会在深圳这个城市碰面,我想,这就是缘,只因为彼此当初记下了他曾随意许下的以后来深圳发展的目标。
至于后来的事,我毫无疑问地成了“青林蝶舞”的老板娘,从此买东西不用钱了,喜欢什么就可以拿什么。
林隽也投我所好般送蝶给我!其实他不知道,我喜欢蝶的原因,而我也不会告诉他:其实我虽然似喜欢蝶,其实只是因为爱他!